垃圾菸酒生(5):研究有什麼用

C. Fun
Jun 13, 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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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先和朋友討論,現在上這些課,每天花了十多小時閱讀文獻,對於解決世界上的實際問題有什麼用?遑論學界與政界漸行漸遠,高品質的研究真的能帶來高品質的政策嗎?學界的訓練反而使人更加疑惑。

為什麼要寫這個?這算是我積了好一陣子的文章了,大致上是快一年前的想法。念博以來,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不外乎,兩岸會不會打仗?打得贏嗎?臺灣人怎麼想?學術上的看法是什麼?儘管我都想要提供一個簡而明瞭的答案,但政治學博班的訓練其實和這些事情不大有深刻的關聯,這不禁使人想,學術到底有什麼用?

學術有沒有用

儘管這樣的問題,我暫且沒有完整的答案,但對於「研究有甚麼用」這樣的問題有些許想法。結論先行,研究不見得要有用,研究也不見得需要抱負,未經社會溝通的研究,沒用是正常的,但沒用的研究不代表沒有價值。那我們要怎麼評斷學術?來了,學術界的黃金答案:「看情況。」

首先,我們必須先試問,有用的標準是什麼?是否有任何概念與操作上的定義,可供我們得到一個比較的出發點?可惜的是,此等問題往往視發問者的背景脈絡而定。「研究有什麼用?」與其這樣問,我們或許可進一步地詰問,為什麼研究要有用?有用於甚麼目的?

舉例而言,倘若發問者提問時,認為研究的貢獻必須轉換成可實際運用的物件或價值,金錢或許可用以衡量研究是否有用,白話而言,「你這個論文可以賺多少錢?」;倘若發問者認為,研究必須對於社會大眾有所啟發,那社會觀念與風俗的轉變,將會是衡量研究價值的標準,即「這個論文出來大家的觀念會變嗎?」;倘若制度上的轉變是發問者所欲著眼處,研究有無貢獻便須視乎制度、法規、或社會規範,是否有所變動,並獲致相應的效果,「這個論文有讓政策轉彎或是法規修改嗎?變了之後有比較好嗎?」

提出上述假設情境的目的在於反思「研究有什麼用?」,這個問題被提出的背景與動機,本身便是一個值得探討的現象。研究的價值往往取決於個人價值的判斷,而難有單一的標準,倘若一篇研究的目的為貿易對於衝突的效果,然而在另一人眼中,打仗怎樣才能贏才是當務之急,因此,前者比不上後者,甚至後者根本不在考量範圍內,那麼,無論前者統計上達到顯著,或個案研究完善多寡,都與後者的關切無甚瓜葛。他們還是會有意見,但對某些聽眾而言,部分研究不重要,畢竟其未達成滿足求知或求解的需求,而既有的題目也無法提供可行的選項。

那對於學界而言,到底甚麼研究會被稱為有用?或是,什麼研究才具備貢獻?同樣的,此際並無一致的標準,但共通的目的是「知識的累積」,也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提出新的見解與事證,藉由檢驗以往學理的解釋與預測能力,評估理論與方法是否仍然可靠。換言之,對於學術研究而言,一個研究有沒有用,端看該研究是否觀察到了一個尚未被觀察到的事實,也就是廣義的預測,可能是對於過去的預測,也可能是對於未來的預測。倘若21世紀的某篇論文X,可以有力的論證15世紀某場戰爭的起因,甚至駁斥既有的理論與看法,指出這個新的論證才是「事實」,且相同的論證可以在特定的假設下,不斷被應用在其他情境中,此等研究的學術貢獻可謂無庸置疑。但,這個研究有什麼用?

這個X真的有用嗎?回到上述的情境,X對他人有用與否,必取決於他人的目標、智識與脈絡,即便X在學理上的貢獻再大,若無法與他人的判斷有所交集,那至少在主觀上,X也是相當無用的研究。一個稍有點大膽的例子或許是諸多出名的理論,例如:愛因斯坦的相對論,對許多人而言,遙遠而模糊,沒有相對論,生活也無所大礙;羅爾斯的正義論,對某些人而言,也可能只是泛泛之論,生活也無所大礙;達爾文的進化論,對一些人來說,也只是地球上的一段往事,生活也無所大礙。於是乎,研究在某些人眼中再有用,即便他們具備長遠的社會貢獻,培育整體社會的素養,並帶來實質的變化,在諸多人眼裡,也可能只是一種奢侈(沒用且花錢)的行為。斥責這些人的無知固然方便,但也解決不了學術無用論的蔓延。

對於研究者而言,這樣的論述或許過於悲觀,或許過於市儈,甚至看來有些像是學術無用論。但我認為,適度地走出象牙塔是相當必要的,斥責或輕視社會大眾都是沒有助益的行為。反之,也不用凡事追求普世效益,追求知識仍然是學術的本質。

研究與溝通

當然,懷著對社會貢獻與關懷的抱負是相當值得鼓勵的,但反之,我們也必須回歸知識生產或是學術研究的基礎上,反問社會貢獻與關懷是否構成一個學術研究的要件?至少目前,我的答案是否定的,我不認為有任何學術研究必須以社會貢獻為前提,學術研究的目的在於,能否有意義地生產知識、推進理論前沿,也就是所謂的研究貢獻。

社會貢獻呢?

一個研究的社會貢獻的確植基於其研究對象的諸多要素,但實際而言,研究者無從操縱一個研究是否能帶來預期的效應。一個研究的社會貢獻不僅在於研究成果本身,更取決於社會大眾、政治菁英、商業行為的共同實踐,範疇廣大如斯,定是超越研究本身所能操控的,換言之,一個研究的社會貢獻是有條件地外生。

但這並不代表學者面對現實無能為力,反之,學者具有可觀的優勢,做為知識生產的源頭,學者具備最根本的話語權:假設、推理、詮釋、應用等,在此根本上,倘若欲使研究產生積極的貢獻,則學者有義務且有權利,主動定義其研究如何面向社會,換言之,該研究的意涵(implication)為何?基於當前的研究結論,我們能如何將此結論垂直或水平地推展?

學者理應破除學術界與大眾的界線。這樣的界線了無意義,學者雖以觀察社會、綜觀科技發展為主要的出發點,但這並不將學者自外於社會體系,反之,不分人文社科理工生醫,學術界作為一種根本的教育與研究產業,本就肩負倡議與實踐的功能,產出知識以後而不實現此二種功能,代表一座象牙塔的功能不齊全,原因可能是實際的或倫理的。然而,無論如何,功能上的不齊,端看研究社群的自我定義。如是,學者方得以主動地倡議與實踐,實現所謂的社會貢獻,當代士大夫毋須以政府廟堂為目標,作為一個社會大眾、且不囿於象牙塔的疆界,主動與利害相關者溝通交流,社會貢獻便不遠矣。

簡而言之,研究好不好、有沒有價值、甚至有沒有用,都跟社會貢獻多寡的關係不大,論文沒人看,跟商品沒人要買的意思是一樣的,他們都是尚未(甚至是不會)受到重視的產出。若要別人重視,換言之,讓研究「有用」,學者不應以等待來日伯樂為由,埋首苦等,理應自己走出研究室,與學術體系外的大眾進行對話,社會貢獻始得生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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